我是2012应届毕业生,与一家国有企业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毁约要赔钱,怎么可以不赔?

2024-11-17 15:44: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在适当的时候可以直接向该单位提出解除就业协议,不需要赔钱。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任何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都是无效的,但这个无效如果你与用人单位发生效力的争议,只有经过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后才能确定。

你毕业后不去报到即可,但关键是你怎样保证,学校不把你的档案派到该单位。或者能否在学校另外弄到三方协议。

回答2:

楼上的说的是对的,没有任何后果,不要想多了,要争取自己的利益

回答3:

根据法律,你被坑了,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不要工资大胆的走就可以了,400...吃饭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