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务员证件审核中“ 有关证明”是指什么?

2025-04-24 16: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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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河北省公务员证件审核中“ 有关证明”是指如下材料:
  一、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三、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四、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由有关部门出具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回答2: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河北省公务员考试证件审核材料说明:http://hb.offcn.com/html/hebeigongwuyuan/进入资格审查考生需本人到场,并携带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笔试准考证》;④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⑤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其它要求如下:
(1)除全日制高等院校2015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证件(如户口本),户口以2015年3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协议书无效)、学生证、推荐表等;其他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的具体日期)、学生证。上述协议书、学生证及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出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市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证明。
(4)职位条件中规定的其它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等。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回答3:

岗位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比如四六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