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民行检察科,主要是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主要的方式包括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通过启动再审程序,让法院再次审理案件。近年来,也包括发出检察建议、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提起国家附带民事诉讼或公益诉讼,也通过办案活动监督法官是否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存在违法违纪甚至司法不公、腐败、犯罪的问题。
检察院民行检察科好着来,有利于提高民事、行政法律专业水平,有利于熟悉法院;有利于广泛接触社会
职能是对法院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主要对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认为认定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