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董事不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股东会决议有效么

2025-02-17 03: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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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要看会议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使程序合法,且经股东签字,这份决议也是无效的。如果程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这并不导致决议无效,但股东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撤销该份决议。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至于股东会决议的签字,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与董事无关,董事无须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董事签字与否也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回答2:

股东会决议只需股东签字即可,若该董事同时不是股东的话,那这个决议的效力和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回答3: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由参会董事签署,拒绝签字不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

回答4:

要看此董事所持股份的份额及表决事项。

《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回答5: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因此,改名董事没有签字并不能否认董事会的决议。
股东会与董事会是两个不同的公司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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