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见证取样 其工作程序和要求有哪些

2025-03-04 18: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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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见证取样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共分为授权、取样、送检、实验报告、报告领取五个程序,其基本要求如下:

授权:

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取样:

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起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送检:

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试验报告:

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24小时内上报收监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帐。 

五点要求:

① 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

② 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

③ 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

④ 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

⑤ 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报告领取:

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扩展资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见证取样


回答2:

见证取样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工作程序和要求:

1、首先看要送检的材料与资料复合长度。

2、然后就按要求进行选要送检的材料。

3、最后就是让取样员帮忙取好。最后就是封样送检。

扩展资料:

见证取样后的验收事项

1、水泥进场后,应检查水泥的出厂合格证、生产日期、数量、批号及等级,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取样送检。现场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出示每批水泥的三天强度报告,报告合格之后方可同意该批水泥用于施工。

水泥的检测项目一般有: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水泥的凝结时间分初凝和终凝,初凝为水泥加水拌合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为水泥加水拌和时起至标准稠度净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指水泥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体积变化的均匀性。当水泥浆体硬化过程发生了不均匀的体积变化,会导致水泥膨胀、开裂、翘曲,即安定性不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会降低建筑物的质量,所以,规范规定水泥的体积安定性不良的水泥应作废品处理,不能用于施工。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废品: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均为废品。

不合格: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混合材料掺加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规定的指标时称为不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2、钢筋——钢筋进场后现场监理应检查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数量等。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抽样复验,经复验合格,监理单位认可后即可用于建筑工程。取样方法及数量见附表

3、防水材料——现场监理检查各承包商是否按业主指定的厂家和材料品种购买防水材料,各类防水材料进场之后都要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要求承包商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每批送市委认可的试验室进行常规指标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见证取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质量

回答3:

见证取样是指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现场取样,工序活动效果的检查实施见证。
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⑴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承包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实验室。对于承包单位提出的实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实验室一般是和承包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实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或地方计量,试验主管部门认证,试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果。
⑵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实验室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要将项目监理机构中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⑶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⑷完成取样后,承包单位将送检样品入木箱,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实验室。
见证取样的要求。
①实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备案,认可。
②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要具有材料,试验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要取得从事监理工作的上岗资格。
③承包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是实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④送往实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
⑤实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⑥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包括在承包单位自检范围内,一般所占比例为30%。
⑦见证取样的试验费用由承包单位支付。
⑧实行见证取样,绝不代替承包单位应对材料,构配件进场时必须进行的自检。自检频率和数量要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回答4:

见证取样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工作程序你要是见证员的话:首先看要送检的材料与资料复合不,然后就按要求进行选要送检的材料(这个看你本事哈),最后就是让取样员帮你取好。最后就是封样或者你和他一起去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