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是重要的书证。你提到的问题比较笼统,不具体,既然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起证明作用,当双方对责任或者赔偿方法存在问题时,是应该出具责任认定书的。只有双方对责任没有异议时或者调解时才可以不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能够查明事实的当然要出具责任认定。查不清或待查的可出具事故证明。
应出具,要不然不能办理保险理赔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