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开始经营当月,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开办费税务上规定是分5年摊销,会计上是开始经营当月转入管理费用。因此在以后的五年中都需要作纳税调整(第一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四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个会计常识问题,不设二级科目(明细科目),是无法准确摊销的。因为不同的长期待摊费用,其入账时间、摊销期长短,是不一样的。
就好比应付账款,如果没有明细科目,那又怎么知道欠了谁多少钱?已经还了谁多少钱?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