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制作师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制作师职业道德。
2、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3、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再次注册者,应提供本人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宜从事制作师业务的。
扩展资料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
1、假肢与矫形器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并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在民政部审核批准的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单位有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2、假肢与矫形器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并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在民政部审核批准的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单位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假肢与矫形器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在民政部审核批准的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单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假肢与矫形器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并具有两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在民政部审核批准的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单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民政部认定的其他同等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印发《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假肢矫形器制作师考试报名的必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是:
(一)遵纪守法,恪守制作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经所在执业单位审核同意;
(四)身体健康,能够在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工作。
申请初始注册登记的,应当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制作师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执业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五)申请人与所在执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超过规定期限申请制作师初始注册登记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制作师通过刊授、自修、参加培训、业务研讨、学术交流等方式取得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证明。超过规定期限1年以上申请制作师初始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的证明。
注册登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登记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准予注册登记的,核发注册证;不予注册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过专业培训,或者是有工作经验者,经单位推荐可以参加,报名时间参考中国康复器具协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