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上半年退休与下半年退休退休金有区别吗

给爸爸问的
2025-01-05 12:16: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企业职工上半年退休与下半年退休退休金的区别要取决于这期间国家工资是否调整。

如没有调整,就不会有区别。

当前,党和国家有一部分干部,由于年龄和身体关系不能继续坚持正常工作。

妥善安置这些干部,使他们各得其所,是党对他们的关怀和爱护,是我党干部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认真做好老弱病残干部的安置工作,对于精兵简政、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建设老中青三结合的精干的领导班子,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司局级机构,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及其所属部门,省辖市、行政公署一级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县(旗)革命委员会,

相当于县级和县级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都可以根据情况设顾问,在同级党组织和革命委员会领导下,根据他们的特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各级顾问安排同级或高一级的干部担任。

安排对象是:担任实职有困难,有斗争经验,尚能做一些工作,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

第三条:

对于丧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书记、行政公署正副专员及相当职务以上的干部;

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委正副书记、革命委员会正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工资照发。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贵州政府网-国务院关于颁发的通知

回答2:

对同一劳动者而言是相同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年龄条件,即到达退休的最高年龄。凡未达到最高年龄自愿退休的称为“自愿退休”;凡已达最高年龄而必须退休的称为“强制退休”。

各国规定的退休年龄一般为60~65岁,有的国家规定最高退休年龄不超过70岁。有些国家规定已达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可延迟退休。有些国家规定未达退休的最高年龄,但因工作长期无效果,可提前“命令退休”。

扩展资料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人社保副部长游钧表示,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更不会影响到退休人员待遇。

《通知》明确,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一是中央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

二是中央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

三是中央调剂基金纳入中央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四是现行中央财政补助政策和补助方式不变,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主体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制度

回答3:

  企业职工上半年退休与下半年退休退休金一般没有区别。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回答4:

这要取决于这期间国家工资是否调整,如果没有调整,就不会有区别。最近几年国家调整退休工资都是在每年的年初进行,因此,多数情况下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