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自己智力情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7、8岁的孩子拿钱到小卖部买零食、学习用品之类的日用品中缺芦是没问题的,没有责任通知家长。当然不能向小孩出卖带售限制出售的东西扮枣,象烟酒之类。
从良心上说,有,如果你跟孩子家长认识的话,且知道此行为反羡局常,最好不要当这孩子的面,否则会伤小孩山正子自尊的兄唯让。大城市就不必了
那必须有责任了 不应该收取孩子的钱
应该没有,在法律意义上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