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和二类建筑是怎样区分

2024-11-20 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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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图。

还有一、二、三、四级建筑。

一级建筑: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建筑:耐久年限为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建筑:耐久年限为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建筑:耐入年限为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回答2:

工业建筑 单层厂房 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 面积 ㎡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 住宅 层数 层 >24 >15 >7 ≤7
面积 ㎡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 层数 层 >20 >13 >5 ≤5
面积 ㎡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构筑物 烟囱 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 高度m >40 >30 ≤30 砖水塔
筒仓 高度m >30 >20 ≤20 砖水塔
贮池 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以67米为界,必须是大于67米的是一类建筑

回答3:

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性,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 破坏后果 建筑物类型 耐久年限
一级 很严 重重要的房屋 100年以上
二级 严重 一般的房屋 50--100年
三级 不严重 次要的房屋 25--50年

回答4: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3.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的规定如下:
“一类居住建筑包括高级住宅和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一类公共建筑包括:
1.医院;
2.高级旅馆;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6.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7.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8.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楼、书库;
9.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二类居住包括建筑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二类公共建筑包括:
1.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综上,一类建筑和二类建筑是针对高层建筑来说的。具体的分类参照以上所述。

尊重个人的劳动,满意请采纳。

回答5:

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