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公示期一般多长时间?公示期内如有人侵犯是否受保护?

2024-11-06 05: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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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开到授权的时间长短不定。

专利法第13条规定了临时保护:“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但是实践中不拿到授权,侵权人一般都不会配合。授权后可以找后账。

第六十八条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一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第六十二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回答2:

专利法已经修改过3次,上次修改是在2008年。现行的专利法并没有所谓的公示期。根据专利类型不一样,有不同的期限。
发明专利:申请日、公开日、授权公告日。
申请日至公开日这段时间你的专利是处于保密状态,如果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了与你专利要求保护的内容相同的技术,不视为侵犯你的权利。公开日至授权公告日这段期间,属于临时保护期,若发现他人侵犯你的权利,你可以要求他人对你做适当补偿,不过,他人可以不予理睬。授权公告日之后,你才正式拥有专利权,便可以以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授权之后每年均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以维持你的专利权。需要说明的是,专利授权之后并不表示你的专利权就一定有效,他人在面对侵权纠纷时,会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一旦你的专利被宣告无效,该专利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申请日至授权公告日这段期间同发明专利申请日至公开日这段期间,你的专利处于保密状态。授权公告日之后才能维权,亦可能被他人无效。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实用新型专利因为没有经过实质审查,所以被无效的可能性比发明专利大得多。

回答3:

公示期三个月。公示期内被侵权不能得到保护。

回答4:

一般发明申请18个月后自动公开,申请人也可以提前要求公开。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