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情况下不得解除施工合同。只有在承包人出现严重违约的情况下: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设计要求;4、承包人未能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或者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对工程进行修复或者拒绝修复的;6、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7、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对于上述第6项属于发包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理由,对出现其他项时,承包人在指定合理期限内仍然不纠正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发包方才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发包方不当解除双方的施工合同,会造成承担违约责任和承包人索赔合同可得利益,可能这样会造成第三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