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问题

2025-03-07 0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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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实,法院判决能否办下来,都不会影响房屋过户。

也不会产生额外的税款。

嗯……咱得对得起你这200分悬赏,就说的详细些吧:
 

1、假设在爷爷去世前,顺利办下监护鉴定。

这种情况下,“爷爷”和“楼主”间做房屋【买卖】或者【赠予】,

【买卖】的税费按房屋实际情况核算,

直系亲属【赠予】一律3%契税。

楼主可以按房屋情况任选其一,如果是房产证满五年的房子,【买卖】比较合适。
 

2、假设爷爷去世前,没能办下监护鉴定。

这种情况就是【继承】了,继承不交税,但继承人受限制。

首先,这房子会有50%在“奶奶”名下,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放弃。

另外50%,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奶奶”、“爸爸”、“爷爷的其他子女”分摊。

这里建议“奶奶”以外的人都表示“放弃继承”,这样一来房子由奶奶100%继承。

不产生税费。

这个“放弃”是会被写在继承公证书上的。

带齐《公证书》、《房产证》、奶奶的身份证,去房管局把房产证换成奶奶的名字,

然后“奶奶”和“楼主”之间,再进行房屋【买卖】或者【赠予】,

手续、税费 都和爷爷一样。
 

3、结论

所以说,只要“爷爷的其他子女”对这处房屋不存在争议,

那是否办成“鉴定爷爷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都不会影响房屋过户,

着急的话,就办好监护现在过户房子,

不着急的话,等老人去世后继承。

税费相等,回答完毕,欢迎追问。

回答2:

那房子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共有财产,就算是你爸全资,那要看房照的名字是谁的,再就是是否有公证。

我家当年和你一样,也是我爸出钱盖的,然后公证处公证。这个公证处公证需要这个房照的所有人10个手指头的手印,比如房照是你爷爷奶奶的,必须有你爷爷奶奶加上你一起的公证,然后才能找房产过户,当时我家还有公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