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师法规定可以解除,如果对方不愿意解除,可到律所或律协投诉。
《律师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而奋斗。
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制定修改协会章程;讨论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听取和审议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规划;选举、罢免协会理事会理事;审议会费收取标准;审议经审计的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审议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其他事项。
当我们有一些事情,需要律师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跟律师说明白自己的具体事情的,然后为了双方共同的权益,一般会进行签订一定的合同,目的主要是规范律师的行为,还有就是律师的收费标准,还有就是律师应该对顾客的情况进行保密,不能将顾客的案件,对所有的人进行随便告知,这是作为律师的基本道德,也是律师应该做到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及时的进行签订。
但是,对于顾客来说,他们可能因为一些事情,不需要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了,这个时候,顾客是有权利进行取消的,因为这是顾客的基本权益,不过,顾客应该主动跟自己的代表律师,进行良好的沟通,进行沟通后,然后进行取消辩护即可。
唉,律师给你办事,人家也是要工作的啊。最后你可能没收到钱觉得不该有付出,但有没想过人家律师的工作呢?撇开法律知识,如果是你自己去办,也得花不少时间,做不少工作吧,怎好意思让人家白干。
至于你要解除合同,首先你诉讼的材料都办好了没?就是诉状之类要你个人签字的文件。如果都办好了,律师可能已经去提起诉讼了,那这个时候你要解除合同是不合适的,要你补偿也是正常。如果都没办,只是刚签了合同,给了案件资料,那可以协商,如果律师不肯或要求很高的补偿,那你就不办诉状那些诉讼材料,他也没法递法院。
根据律师法规定可以解除,如果对方不愿意解除,可到律所或律协投诉。
《律师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你咋没有契约精神尼?约定必须遵守,违约赔偿损失。
先行协商解除吧。
纵横法律网-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丁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