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为高处作业。进人高空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皮带。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应使用工具袋。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设置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以防落物伤人。
扩展资料:
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要求承载时建筑物或支承处应承住吊篮的载荷,理论上来说高处作业有一定的风险。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 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 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7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8 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 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高空作业时的安全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高空作业的一般施工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2、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5、高空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
6、高空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清理时应采用传递或系绳提溜方式,禁止抛掷.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与攀登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设置.
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