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鼠灌胃 处死 解剖

试验的目的 方法步骤 注意事项及讨论急~~~~~~~~
2025-02-25 18: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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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的:观察“酒花素油剂”小鼠口服和大鼠皮肤用药的毒性反应。方法:小鼠灌胃给予不同浓度的“酒花素油剂”(各剂量间比值为0.85),观察死亡情况,用Bliss法计算LD 50 。大鼠背部脱毛,涂以不同浓度的“酒花素油剂”,涂药面积约占体表面积的10%,破损皮肤组用针尖划破表皮。给药后观察大鼠的体重及中毒反应。结果:小鼠口服“酒花素油剂”后的LD 50 为557.06 mg/kg,中毒表现主要为肢体抽搐和呼吸困难。大鼠完整皮肤对浓度为临床用浓度10倍的“酒花素油剂”能较好耐受,破损皮肤对7倍于临床用浓度的“酒花素油剂”亦能较好耐受。结论:“酒花素油剂”口服为低毒性物质,完整皮肤和破损皮肤用药均较为安全。

  “酒花素油剂”为上海华光啤酒厂生产的,用于促进慢性疮疡及烧伤创口等愈合的外用制剂。为了考察“酒花素油剂”的安全性,本文拟观察“酒花素油剂”一次给予小鼠口服后所产生的毒性反应及死亡情况,并观察完整皮肤及破损皮肤的大鼠在短期内接触“酒花素油剂”后所产生的毒性反应。

  1 材料

  1.1 动物:昆明种小鼠,体重18~22 g,雌雄各半;SD大鼠,体重170~230 g,雌雄各半,由第二军医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提供。

  1.2 药品:“酒花素”及中性植物油(溶剂)由华光啤酒厂提供。根据实验要求,将“酒花素”溶于中性植物油中,配制成不同浓度的“酒花素油剂”。

  2 实验方法

  2.1 小鼠口服LD50〔1〕

  根据预试结果,在药物剂量为366~970 mg/kg的范围内,将小鼠按体重均匀分为7组,每组10只(�♀各5只),各剂量间距为0.85,灌胃给药体积为每10 g体重0.1 ml。另设一溶剂对照组,仅给中性植物油0.8 ml/只。

  小鼠禁食12小时后灌胃给药,给药后即开始观察动物的毒性反应情况,及时记录死亡数。死亡动物立即进行解剖,观察内脏器官的病变情况。未死动物连续观察9天,9天后处死,解剖,观察脏器变化。

  用Bliss法计算LD 50 ,采用计算机“NDST程序”进行运算。

  2.2 大鼠皮肤急性毒性实验〔2〕

  实验动物分为完整皮肤和破损皮肤两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大、中、小三个剂量组,剂量间距为0.7,每组10只大鼠。另设溶剂对照组,每组6只大鼠。

  大鼠在氯胺酮(90 mg/kg ip)麻醉下,进行背部脱毛(用剃刀仔细剪去背部的毛),脱毛范围约为4.5 cm×7 cm(约占体表面的10%左右)。在此脱毛区内均匀涂以不同浓度的“酒花素油剂”及溶剂,约0.6 ml/只,涂完后用无毒塑料薄膜覆盖,绷带包扎。破损皮肤组大鼠在背部脱毛区用针尖划破表皮,以渗血为度,然后再涂以不同浓度的“酒花素油剂”。给药后即开始观察动物的全身毒性反应,死亡动物立即进行尸体解剖,肉眼观察各脏器的病变情况,10天后处死大鼠,大体解剖,肉眼观察全身各器官的变化情况。

  3 结果

  3.1 小鼠口服LD 50

  小鼠灌胃给药后,死亡动物约在0.5~2小时内出现呼吸急促、烦躁等表现,随后出现肢体抽搐,死亡前有明显的惊厥表现。死亡一般发生在给药后的1~6小时内,个别发生在12~48小是内。死后立即尸检可见,小鼠因死前的肌肉强直而表现为尸体僵硬,心脏停跳于收缩状态。内脏重要器官(心、肺、肝、脾、肾及消化道等)未见充血、水肿及明显的器质性变化。存活动物多数有一过性的呼吸急促表现,24小时内活动稍差,食欲减少。24小时(个别48小时)后逐渐恢复活动和摄食,一般情况良好,无其他不良反应的表现发生。连续观察9天后处死小鼠,大体解剖未见肉眼可见的病理变化。溶剂对照组10只小鼠给药后无明显的毒性反应出现,观察10天后处死,大体解剖亦无异常发现。

  各剂量组的死亡情况见表1,死亡率无明显的性别差异。

  用Bliss法计算得LD 50 =577.06 mg/kg,95%可信限范围为505.74~658.43 mg/kg。

  3.2 大鼠皮肤急性毒性实验

  各剂量组大鼠的死亡情况及给药前后的体重变化情况见表2。

  表1 小鼠口服“酒花素油剂”后LD 50 计算(Bliss法)

  剂量(mg/kg)
  对数剂量(X)
  动物数(只)
  死亡动物数(只)
  死亡率(%)
  机率单位(Y)

  970
  2.987
  10
  10
  100
  6.75

  824
  2.916
  10
  8
  80
  6.20

  701
  2.846
  10
  7
  70
  5.66

  596
  2.775
  10
  6
  60
  5.11

  506
  2.704
  10
  4
  40
  4.56

  430
  2.633
  10
  2
  20
  4.01

  366
  2.563
  10
  0
  0
  3.46

  表2 大鼠皮肤用“酒花素油剂”后的毒性反应

  组
  别
  药物浓度(%)
  动物数(只)
  死亡动物数(只)
  体重 (g,x±s)

  用药前 用药后
  完
  整
  皮
  肤
  A
  53.67
  10
  0
  206±19
  210±24

  B
  37.57
  10
  0
  207±21
  220±20

  D
  溶剂
  6
  0
  198±19
  206±22

  破
  损
  皮
  肤
  A
  53.67
  10
  2
  200±20
  204±23

  B
  37.57
  10
  0
  202±18
  207±21

  C
  26.30
  10
  0
  198±19
  199±24

  D
  溶剂
  6
  0
  206±22
  208±20

  在完整皮肤的大鼠中,两个用药组及溶剂对照组均无明显的毒性表现,用药后饮食、活动无明显变化。各组动物给药局部均未发现明显的红、肿等刺激反应,1周后脱毛区开始长毛。连续观察10天后处死大鼠,大体解剖未见明显的脏器异常变化。

  破损皮肤大鼠用药后,大剂量组在4~24小时内有2只死亡,死前出现明显的呼吸困难及轻度肌肉抽搐,死后尸体解剖无明显的异常发现。另有两只大剂量组及1只中剂量组的大鼠在用药后8~12小时内出现一过性的呼吸困难。其余各用药组及溶剂对照组的大鼠均未见明显的毒性反应,仅少数动物在用药当天食欲稍差。连续观察10天,大鼠饮食、活动均无异常,体重变化亦不明显。大鼠皮肤破损区创口第二天开始结痂,无明显的红肿及溃烂表现,亦无感染发生。创口约1周左右愈合,无明显疤痕。观察10天,部分大鼠脱毛局部已开始长毛,10天后处死,大体解剖未发现肉眼可见的异常变化。

  4 讨论

  酒花素是从啤酒花中提取的有效成分,主要由蛇麻酮、草酮等组成。已有的研究资料表明,酒花素有一定的抗菌和促进肉芽组织增生的作用。本实验的结果显示,大鼠在用药面积占体表面积10%的情况下,破损皮肤对浓度为26.30%的“酒花素油剂”能较好耐受,对37.57%的浓度亦能耐受,且破损皮肤创口愈合较快,无感染发生。该两浓度分别为临床用药浓度的5倍和7倍(临床用药浓度为5%)。完整皮肤对于临床用药浓度10倍剂量的“酒花素油剂”亦能耐受,不出现明显的中毒反应。作为溶剂的中性植物油用在破损皮肤和完整皮肤上均无明显的毒性反应。小鼠口服该药的LD 50 为577.06 mg/kg,属低毒物质。以上结果提示,“酒花素油剂”临床应用较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