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中国商业银行总资产达到30万亿元人民币,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市场份额占55%
2005年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稳步发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总资产由169320.5亿元增至191532.2亿元,增长13.1%,总资产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53.3%。各项负债由162146.2亿元增至 183695.2亿元,增长13.3%,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53.3%。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的总资产达45857.42亿元
中国银行是中国的第三大银行,2005年末总资产为47400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2005总资产达6.4万亿元人民币
截至2005年末,中国农业银行资产总额达47710.19亿元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业务覆盖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领域,并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零售和金融机构等业务。零售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基于银行卡之上的全套服务。而金融机构业务则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诸如国际汇兑、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目前在外汇存贷款、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仍居领先地位。根据2003年英国《银行家》按核心资本排名,中国银行列全球第十五位,居中国银行业首位,是中国资本最为雄厚的银行。
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在基本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金融、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融资、贸易融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传统业务领域中拥有优势,同时开拓新的营销渠道,先后开办了代理性、担保性、咨询类和基金托管等中间业务,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开发银行卡和网上银行等新产品。产品种类已从以往存款、贷款和结算发展到目前银行卡类产品、电子银行类产品、代理业务类产品、资金类产品等十几大类,数百个品种。建设银行的产品与服务不断跨越传统业务和服务领域,借助科技与网络优势向更新的领域拓展。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拥有中国最大的客户群, 约1亿个人客户和810万法人账户。2003年末个人消费贷款余额达407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市场份额居国内第一;牡丹卡发卡量9595万张,消费额973亿元,2003年累计实现票据交易16771亿元;人民币结算市场份额达45%,在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清算份额保持在50%以上;中国工商银行还是国内最大的资产托管银行,托管基金共28只,托管总资产581亿元。
中国工商银行拥有中国最先进的科技水平。在数据大集中工程的基础上,2003年工商银行成功投产了全功能银行(NOVA)系统,加上为个性化服务提供技术基础的数据仓库,共同构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为业务和管理的进步提供了强健的动力。
中国工商银行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和消费信贷,居民储蓄,各类结算,发行和代理发行有价证券,代理其他银行委托的各种业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进出口贸易和非贸易结算,外币及外币票据兑换,外汇担保和见证,境外外汇借款,外币票据贴现,发行和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代办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征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办理买方信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转贷,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
目前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已由最初的农村信贷、结算业务,发展成为品种齐全,本外币结合,能够办理国际、国内通行的各类金融业务。目前主要包括:(1)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2)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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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历程: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阶段式向前推进的。我曾在不同场合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阶段进行过分析。二十多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1984—1994年的专业化改革阶段
1984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银行体制。1984年,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设出中国工商银行,加上专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和原行使财政职能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及1979年恢复的中国农业银行,这四家银行成为国家专业银行,人民银行则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自此,中国形成了各司其职的二元银行体制。
(二)1994—2003年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阶段
1994年,国家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1995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国有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至此,四家专业银行从法律上定位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同年11月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随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四家银行资本金;将13939亿元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法人管理、绩效考核等。
这一阶段,许多先进理念和方法开始引入,经营绩效和风险内控机制逐步建立,外部行政干预明显弱化。但就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在梳理内外部关系、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处置不良资产等层面上进行,尚未触及到体制等深层次问题。
(三)2004年开始的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阶段
2003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动用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希望籍此从根本上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此次改革总体上分为三个步骤,一是财务重组,即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消化历史包袱,改善财务状况。财务重组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公司治理改革,即根据现代银行制度的要求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对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进行改造。公司治理改革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三是资本市场上市,即通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真正接受市场的监督和检验。资本市场上市是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化和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