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省物价局设6个职能处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外事活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工作考核;负责全省价格系统的业务培训和取得价格专业资格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