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字有什么要求 ?

2024-11-07 1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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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回答2: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注册个体工商户所需以下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3.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扩展资料

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
(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

第二十一条 登记机关强行要求或者变相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争议解决程序,参照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依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回答3: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2、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

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4、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5、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扩展资料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六)“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七)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八)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回答4:

个体户不能变更经营者,换人做只能重新办执照。

但是必须把手续办好,不能图省事直接使用原来经营者的执照,这是违法的。

如果新的经营者想要继续使用原来的店名是可以的,具体办照流程如下:

1、原经营者带上旧营业执照正副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发证工商所办理注销登记(不一定原经营者本人去,写委托书也行);

2、原经营者写一份《字号名称转让协议》给新经营者,内容说明“同意无偿把***店名转让给某某人使用”(依据个体户名称管理规定);

3、新经营者带上这份协议并旧经营者的注销证明,到工商所按正常流程办理自己的新营业执照。

ps:这三步可以由新经营者一次搞定,事先准备好委托书和店名转让协议及正常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就可以了。

回答5:

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制公司,其营业执照上的为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的必须把原来那本营业执照拿到当地工商所注销了之后再重新办理,是没有象公司或其他性质的企业一样可以变更经营者姓名的,只能重新办理. 所以,你就只有准备本人身份证、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协议、本人照片(如果有前置审批条件的,得先去办公理好前置审批的许可证,如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到当地工商所国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