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起来讲,虚假新闻的产生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主要有三个方面:
1、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从历史上看,重大的失实报道大都有其政治背景和政治原因。在新闻队伍中,仍然有为“宣传需要”夸大典型人物事迹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爱听恭维话,好大喜功,这就造成许多新闻媒体常常只讲成绩不讲问题,使得群众产生了一种新闻报道不真实、不可信的总体印象。
2、约束机制和整顿措施不完善。由于我国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来规范和约束新闻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新闻行为,社会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力量薄弱,虚假新闻产生后除了受到道德的谴责以外,没有明确的处理方案,是虚假新闻得不到有效根治的一个重要原因。
3、受众特殊的心理需求——猎奇心理。学者陈力丹指出:“出现这么多假新闻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记者、编辑选择新闻的标准不是其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而仅仅为了满足受众的心理需求”。各种媒体经常为迎合受众对名人的好奇心理,比较关注所谓的“名人近期动态”,以此来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如2008年具有轰动效应的假新闻《郭晶晶怀上霍启刚骨肉欲离队》。 主要表现在四点:
1、新闻从业人员政治理论修养欠缺。新闻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新闻从业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社会责任感。而个别新闻媒体、尤其是地方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对国家、政府决策没有很好的理解把握,曲解或者片面理解相关政策,写出的报道往往有失公正。2007年网上争议很大的“华南虎照片”造假事件,当地媒体从宣传本地出发对“华南虎照片”的报道也许对地方发展有一定效果,可却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侵害了广大受众的知情权,显然当地新闻媒体的个别从业人员的政治理论修养尚有不足。另外,法律知识贫乏也是新闻从业人员政治理论修养欠缺的一个表现。
2、利益驱使记者造假。这里的利益包括精神和经济两方面。记者为了获得名誉编造假新闻,“纸馅包子”便是其中的代表。有的单位和个人为了宣传自己,会给记者一定的“好处”,有时也能够左右记者手中的笔,隐瞒那些对采访对象不利的事实。
3、新闻从业人员社会责任感缺乏。任何行业和个人都有它的社会责任,新闻从业人员由于自身行业的特殊性,社会责任感更为突出。社会责任感缺乏,往往导致报道的角度把握不准,从而使受众产生不正常的社会心理。《新华日报》2005年11月10日B1版上曾刊登一条以《海门建立公务员退出制度》为标题的新闻消息,文中称“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海门市公务员退出机制已经出台,打破公务员管理中‘只进不出’的格局……”消息见报后,立即引起巨大反响。众多媒体争相转载。这条因记者未经证实就报道的假新闻,严重干扰了政府和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4、媒体非正常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的媒体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和轰动效应,不惜刊发虚假失实的新闻报道,展开恶性竞争,新闻事件怎么“轰动”怎么写,全然不顾事实的真相。有人对《新闻记者》杂志连续4年评出的假新闻进行统计,发现凭空编造的虚假新闻占1/3以上。为了轰动效应,有的从业人员什么假都敢造,什么故事都敢编,简直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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