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报完户口出生证被派出所收去是吗

2024-11-06 0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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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小孩申请办理入户,派出所的户籍部门是不会收取出生证明的。

  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1张出生证明主页以及2联副页的,其中出生证明原件是由公民本人持有,2联副页分别由出生证明出具单位(办理出生证明时候,出生证明单位会撕掉一副页进行留底)以及户籍部门(公民办理入户,户籍部门会撕掉一副页作为入户留底)进行留底使用。

  户籍部门是不会收取公民的出生证明,只会收取公民出生证明上面的副页作为入户备案,若该地区户籍部门把公民出生证明收取,公民可以咨询具体收取的原因。


         


  办理上户口手续时,一般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材料齐全当场即可办理。
  参考资料如下: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2,父母双方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3,父母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4,小孩出生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参考资料:http://www.tj.xinhuanet.com/news/2016-02/16/c_1118059786.htm

回答2:

不是,只收复印件。

派出所户籍没有权利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只是要复印件存档,但是《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在办理小孩入户口的时候也是必须要出示的。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

中国新版出生证明与旧版相比增加了6项防伪标识,在阳光下可以看到若干处隐形的防伪标识。

回答3:

  不是的:申报户口后,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当事人保存,副页(申报户口专用)由辖区派出所收取,具体手续,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回答4:

不用谢谢你了解我吗啡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