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比较相信创造论,也可能是神创论,但是这个神可不是上帝。很明显,我们的所谓残忍并非天性。在战争时代我们很残忍,在和平时代就不会这样,而且并非是受到法规的约束才摒弃残忍,否则如何解释惩恶向善的法规为何会出现?这一切都是本能,也就是欲望,且求知是第一欲望(最基础求知欲,即分辨危险和安全)。然后是求生(保持自身活下去,也可以包含食欲),接着是性欲(种群繁衍),在往后就是更高级的社会性动物所共有的欲望了。而制定这个本能的造物者,无论他是在历次失败尝试(作品的自我灭绝)中得到经验,还是在造物之前就已经计算好,总之,他当然是明白这些欲望才创造了我们,既然如此,他给我们的这些用以保证我们自身生存繁衍的设定,凭什么莫名其妙就变成了我们的原罪? 人类的其他罪过:懒惰:因气候条件,不同时期的食物总量不同,人类则有懒惰本性来保存自身能量使其不产生不必要的消耗;嫉妒,人类作为社会生物必然要产生首领,而首领的贪欲和其他个体的嫉妒,使族群有了社会竞争,也意味着族群需要最合适的个体当首领,也是族群繁衍壮大的必要条件…总之大家可以自己思考,人类的各种恶行,以生物学角度来看,必然有其好处,但是和社会性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明白,人首先是动物,其次才是群居动物。
动物的生存理念是吃,繁殖,保持基因的延续!!!
地球上得生物如此之多,低级高级简单复杂,当时的人类(类人猿)并不是食物链的顶峰,不管是种族外的和种族内,都是强者为尊!!! 为了生存,必须狠,拼,不然,死得就是自己!!!为了繁殖,必须狠、残忍,杀死不是自己基因的孩子!!!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在营养不足的情况下,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很多之能生下一个··其余的在子宫内已经死亡,因为他们已经懂得竞争,适者生存!!!
其实,不要咬文嚼字于残忍,一句话,为了生存,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虚荣心,呵呵,孩子,那只能从心理学解答!!!那是高级文明的产物!!!
人是高等动物,进化历史有长期生存竞争(捕猎与被捕),赤裸裸的生存法则留在骨子里;对食物与娱乐追求是生物本能,结合两者则形成“残忍天性”。
(个人看法)
我不这么认同。无论是再坏的人,心中总会有一丝的同情心,有一丝慈悲心。人性本善,动物也一样有灵性。而且对于进化论,达尔文对于人的进化解释并没有完全解释,他在晚年也说自己更相信宗教。区区三百万年,由猿成人,就像一个动物突然有了智慧一样不可思议。我更相信人和各种动物是堕落而来,而不是进化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