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拆除重建的房屋在乡镇规划区内的,要经乡镇规划部门同意。即写一份“用地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交乡镇规划部门,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 2.如果不在乡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申请”经村民小组同意后,交村委会提出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逐级上报审批,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 3.你申请的“用地面积”不能超出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户均、人均面积;如果超出,将得不到批准。所建房屋一定要服从村镇规划要求。取得以上证件后,一定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地点建设,否则,就成了违法用地,将会受到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