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来说,这样是不行的.因为这样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你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由此保护你的权益。
指法律赋予消费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经营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能力。当消费者因经营者的行为妨碍其权利实现时,有权请求国家强制机关给予法律保护。
消费者权利包括如下内容:
1、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厂家、用途、主要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检验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或者服务的主要内容、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自主选择经营者、商品品种、服务方式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消费者消费。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为基本条件的商品或服务。
5、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知识产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知识是有关消费市场、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是指有关消费者自我保护和社会保护方面的知识。
8、维护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权利。
祝你成功!
问题1,不合法,属于强买强卖行为.
问题2,商场不能拒绝消费者的购买,超市将货物放在货架上供消费者挑选属于要约行为,一旦顾客挑选并去结账视为承诺,买卖合同成立,超市不能单方违约。
问题3,不能要求双倍赔偿。
现在我们这边的超市没有这种情况,但我也曾遇到过.找给我糖时如果身边没有小朋友我就说不要糖果了,商场就会换零钱.
问题1,我不赞同这种做法.至于超市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那就得相关的管理部门来定性了.
问题2,商场这种做法应该属服务态度不好.
问题3,我想如今的商场都不会这么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双倍赔偿是有硬性规定的.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没有的.
1.不合法,在不经过销售商同意因没有零钱而给糖果。
2.不合法,别人想买东西,怎么可以不卖呢?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来说,这样肯定是不行的,要那么多的糖果干什么啊!现在的孩子不一定喜欢糖果了.商场的这重行为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这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