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写作中,先言他物,作为开端,再说正题的写法是悬念吗

2025-04-08 09: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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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的手法、在诗歌表现手法上称作“兴”,也就是诗经六义之一,朱熹在《诗集传》中有云:“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
”有点类似于“小白菜呀,心里黄呀,三两岁呀没了娘呀”的手法,本来想写丧母儿的痛苦的,却先说小白菜,来引出所要歌咏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