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有哪些强行规定

2024-11-06 11: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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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订尤其是涉及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事项,必须通过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平等协商确定,在实施过程中,职工认为不适当的还有权向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于以修改完善。这样象以前员工进公司后,公司单方面按自己的意愿制订制度让员工遵守的情况以后就不大可能行得通了。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更有利于劳动者,现行法律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员工,要签无固定期键携限合同,前提还得单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连续工作满十年,无论单位同意与否,只要劳动者提出要签就必须签。另外,更有利的是,连续签两个有期限的合同后,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另外,如果单位强行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还要承担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惩罚。
4、同一个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即便岗位调整了,也不得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也是一大变化。
5、除了专业技术培训和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都不得约定违约金。稿蔽伏这样单位就不能随意通过并孝约定违约金的方式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