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被辞退应该有哪些经济补偿

2025-03-03 05: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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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具体项目有之前的工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如下: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2:

由于你工作时间在5年以下,所以你只可以享受最长3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只要员工没有过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你讲述的情况,显然由于你请病假超过了3个月的医疗期,所以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单位须向你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你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数(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