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行就是上月32行“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字。
26行和29行因为取消出口货物预交6.8%税款后,已经不在使用。
第27项“本期已缴税额”是申报所属期内预交的税款、本期缴纳欠缴税款和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之和,如果本月没有预交的税款和本期缴纳欠缴税款数,27行就应该是25行数(上月实现的税款确实在本月缴纳,如果没有缴纳本月不填,但肯定在33行形成欠缴税款)。
第30行“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是缴纳25行的“期初未缴税额”。
关系:24行+25行-27行(28+30+31)=32行
如果企业没有预缴税款,没有欠税,每月实现的增值税次月10前都申报入库,就会形成25行和27行(30行)相等,24行和32行相等。
25项为你上月应交纳的税款
27项30项为你本月缴纳的上月税款
比如,十月月份,你的应纳税额为300
那么,十二月份报表就这样填
25项,填300,
27项,填300,
30项,填300
一般,这三项所填的数是一样的
一、本月数:
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为11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第27项:“本期已缴税额”和第30项“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在没有其他调整事项的情况下,应该是一样的。表中也注明了“27=28+29+30+31”,也就是说在没有28、29、31项的情况下,27项=30项。
二、本年数:
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同本月数是一样的;
第27项:本期已缴税额,为1-11月份的实交税额;实际上就是全年应纳税额减去12月份的应纳税额。
第30项: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同本月数是一样的。
这样用第24项的本年累计数减去第27项的本年累计数,等于第32项的本年累计数;使32项的本月数与本年累计数相同。
纳税人在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本期期初未缴税额应等于上期期末未缴税额,但当出现多缴税金退税情况时,按《办法》的规定,本期期初未缴税额不等于上期期末未缴税额,差额就是收到退回的预征税款。有关的关系式为:
本期期初未缴税额=上期期末未缴税额+退回多征预缴税额
本期期末未缴税额=本期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已缴税额+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期末未缴税额=欠缴税额+本期应补(应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