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关押2个月,一般关押在看守所(派出所不可以关押嫌疑人)。
推测已经对嫌疑人采取了逮捕的刑事强制措施。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刑事拘留到期后,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批捕。
《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如果被刑事拘留了,就会在看守所。因为刑事拘留后不准再留在公安局。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