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025-04-28 07: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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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重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是: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累计逾期6期以上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均可以。
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是有影响的;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回答2:

法律分析: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包括: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虽然银行的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一致的,但是不同银行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费也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申请人资质有着不同的情况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