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庭当中,甲是审判长,乙和丙都是审判员,请问下次审理另外的刑事案件的审判长,会是甲吗

2025-04-07 11:17:3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

不一定的、但是是甲的可能性最大。

一般就是经验最丰富的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如果他是院长、庭长。那么也是他担任,以后换了一个案件,有院长的,院长担任,庭长的庭长担任。

这个审判长不是固定的,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六款、《民事诉讼法》第42条也作出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相同的规定。

回答2:

会,但不一定。有审判员资格的都可以担任审判长。

回答3:

根据庭审需要,完全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回答4:

你好,法律规定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