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上面问问题的小子虽然是大学生,但素质令人失望,不配一个专业律师为其免费咨询,上楼的朋友好心为他做答,他没有丝毫感恩之心!大学生就这素质?不想帮这样的学生。
一、多大事情,就构成犯罪?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责任,犯罪不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11号《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并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对本市办理敲诈勒索案件执行数额标准规定如下: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三千元;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为三万元。
二、可能构成治安处罚,罚款,对未成年人一般不处罚。
三、你同学捡到手机后实际归还了,没有法律责任,对方要求的补偿过高,只补偿实际损失,超过部分没有法律依据。
四、网吧属于一定区域的公共场所,涉案的又是未成年人,怎么可能构成侵占呢?这种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遗失物。
五、司法实践中对学生还是持宽容态度,也不构成侵占,一般认定遗失物,没有法律责任的,这个社会,捡到手机不还的多了去了,有谁被刑事处罚?何况后来归还了手机。对方要求的1200,金额比较小,刑事警察案件堆积如山,那有心情管你这些小事。
首先你朋友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主观事实在先,这毋庸置疑,但是当失主前来讨要手机时他选择归还便不构成犯罪。
对方构成敲诈勒索罪,你们可以以此为籍口,私了,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大事,真的弄起来他们绝对吃亏,你们和手机的主人一起去营业厅补卡,这样对双方都好。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各省和各省不同,当起点为1000元到3000元间。
如果你省的量刑标准为1000元,那么该人和你同学索要的钱财超过1000元,构成敲诈勒索罪无疑,不达1000元,是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也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你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主观事实在先(有主观占有目的),但是当失主前来讨要手机时他选择归还便不构成犯罪。
建议楼主去自首;
证据呢???
派出所不会听你一面之词;这事根本算不上什么敲诈勒索;
况且,是你朋友拿走人家手机,并扔掉手机卡(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已经构成侵占了;
这事还是协商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