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杀伤,只是皮外伤,我可以告他故意伤害吗

我被人杀伤,只是皮外伤,我可以告他故意伤害吗
2025-03-01 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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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且造成一定后果,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赔偿。案例中不构成轻伤,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则应当立案追究,涉嫌故意杀-人罪。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答2:

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