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般的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有更高一级的法院进行二审,二审判决就是最终判决,当事人不能再提出上诉,当然也就没有三审之说了。二审判决做出后,当事人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判决有问题,可以提出申诉,但是是否再审,决定权在法院。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一审二审不是一个法院,更不是同一个法官。
一场诉讼官司是一个合议庭,是不同的法官再审理,如果都是一个人,怎么纠正错误。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不能审理案件。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