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朝服上佩带的珠串。状如念珠﹐计一百零八颗。珠用东珠(珍珠)﹑珊瑚﹑翡翠﹑琥珀﹑蜜蜡等制作﹐以明黄﹑金黄及石青色等诸色绦为饰﹐由项上垂挂于胸前。朝袭穗誉官﹐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军机处﹑侍卫﹑礼部﹑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所属官﹐以及五品官命妇以上﹐才得挂用。根据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绦色都有区别。其中东珠和明黄色绦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参阅《清文献通考.王礼十七﹑十八》﹑《清会典.礼部四.仪制清吏司》。
朝珠是清朝礼服的一种佩挂物,挂在颈项垂於胸前。朝珠共108颗,每27颗间穿入一粒大珠,大珠共四颗,称分珠, 朝珠 据说象征著四季,而朝珠的质料也不尽相同。由于清朝皇帝笃信佛教,凡皇帝、后妃、文官五品及武官四品以上,另外侍卫和京官等,均可佩挂朝珠,并且可作为皇帝所赏赐的物品。
朝珠两旁共附小珠三串:一边一串,另一边两串,名为“纪念”;戴法男女有别,拍段两串在左一串在右为男,两串在右一串在左为女。另外有一串珠垂於背,称背云. 朝珠由108颗珠子贯穿而成,挂于颈上,垂在胸前。朝珠的质料有东珠、翡翠、玛瑙、蓝晶石、珊瑚等。每盘朝珠有四个大珠,垂在胸前的叫“佛头”,在背后还有一个下垂的“背云”,在朝珠两侧,有三串小珠,左二右族滑一,各10粒,名为“记捻”。按清《会典》规定,自皇帝、后妃到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配挂朝珠,朝珠虽然是装饰品,但一般官员和百姓不能随意佩带。对于佩带何种质地的朝珠,也有严格的区分和等级规定,从官员胸前所佩带朝珠质地的好坏,可以看出官员的品级高低来.
员文五品、武四品及以上品级才可佩朝珠,凡参加典礼的司事、侍卫人员不分品级一律戴朝珠,以重观瞻。
皇帝朝珠,用东珠一百有八,佛头、记念、背云、大小坠杂饰,各惟其宜,大典礼御之。惟祀天以青金石为饰,祀地珠用蜜珀,朝日用珊瑚,夕月用绿松石,杂饰惟宜。绦皆明黄色。
皇子、亲王、亲王世子、郡王朝珠不得用东珠,馀随所用,绦皆金黄色。圆洞
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朝珠不得用东珠,朝珠绦用石青色。
民公、侯、伯朝纯简珠,珊瑚青金绿松蜜橘裤枯珀随所用,杂饰惟宜。绦用石青色
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子、男、文一品、武一品、文二品、武二品、文三品、武三品、文四品、武四品、文五品朝珠,珊瑚青金绿松蜜珀随所用,杂饰惟宜。绦用石青色
朝珠的构枣码成,有搏岩槐着深刻的含义。108颗东珠代表一年十二个月,四个红珊瑚结珠象征春、夏基友、秋、冬四个季节,下垂于背后的佛头、背云,寓意“一元复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