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的参照依据应为:
一、施工合同相关内容(合同签订工期、配置人员及人员到岗情况)。
二、现场施工进度滞后具体原因,情节严重性。
三、业主的要求(监理是以法律、规范为依据为业主提供服务的)。
本来监理应为咨询或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但基于一些深层原因,监理已经异化为施工监理,监理是一重要控制的行业。
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称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它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我国的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
“监理”一词,可理解为名词,也可理解为指一项具体行为的动词。其英文相应的名词是supervision,动词是supervise。由此可见,监理是一外来组合词,其在我国汉语辞书中尚无明确定义,如何完整准确地解释和理解其涵义,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其中"监理"一词即借鉴了日本等国家的称谓。日本建筑基准法和建筑士法均明确规定了建设监理制度,凡私人业主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建筑士(即我国所称的建筑师)担任工程监理,否则工程不得进行。
根据合同约定及施工进度总表,你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缓慢,各工种配合不协调,各班组施工人员配置不合理,施工单位尽快组织力量,根据各工种所需要,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工交房,尽快增加所需要的施工人员。
根据合同约定及施工进度计划,你方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缓慢,各工种配合不协调,施工人员配置不合理,以及施工所需材料供应不能及时到场,施工单位应尽快组织力量,根据各工种所需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内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工,尽快增加所需要的施工人员、机械,及时供应各方原材料。
再明确下具体哪些工种人少,至少需要加多少人
涉及安全、质量及进度的重大事项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你这情况签发人影时总监或总代,具体内容的参照依据应为:
一、施工合同相关内容(合同签订工期、配置人员及人员到岗情况……)
二、现场施工进度滞后具体原因,情节严重性……
三、业主的要求(监理是以法律、规范为依据为业主提供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