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用款不能由财务申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原则,采购、审核、支付应是相互约束的环节。
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
第五条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
(四)采购与验收;
(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采购请款一般由采购申请、财务审核、领导审批。
如果只是请款文件的编辑,让你做就做吧,同事间互相帮助应该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