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的宋慈有儿子吗?

就是写<洗冤集录>的那个那他叫什么名字?
2024-11-06 07: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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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字惠父,建阳童游人,为宋代名医,其撰写的《洗冤集录》是一部千古不朽的法医学检验专著,有日、法、英、荷、德、俄等文字译本,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淳佑九年(1249年)宋慈卒于广州经略安抚使任上,后归葬建阳崇滩昌茂村。现宋慈墓依然保护完好。,其撰写的《洗冤集录》是一部千古不朽的法医学检验专著,有日、法、英、荷、德、俄等文字译本,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淳佑九年(1249年)宋慈卒于广州经略安抚使任上,后归葬建阳崇滩昌茂村。现宋慈墓依然保护完好
洗冤录》卷一载《条令》等4篇,总论法医的法令原则与基本方法;卷二载《初检》等12篇,讲述各种尸体的情况与尸检方法;卷三载《验骨》等5篇,卷四载《验他物及手足伤死》等10篇,卷五载《验罪囚死》等22篇,都是讲述各种伤亡的状况与原因,以及尸体发掘、救死方法等。

宋慈对法医的重要性、法医的职责,有许多重要的论述,对法医的责任心尤其重视,强调必须不惧脏累,“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

宋慈指出,法医的工作程序应该是:到达现场后,先要进行对有关人员的询问,再记下尸体的位置,验看周围场所,最后进行尸检。

宋慈对于各种伤亡的鉴别极为精细、准确,对自杀、他杀、病故的区别十分精细和准确。

如,对于吊尸,宋慈指出:要仔细观察吊起的现场与被吊者颈部的情况,还有绳索的情况。要注意吊的高度、绳子的结法、上面有没有尘土、绳子是否移动过。如果是死后遭绳扎的,死尸上就没有“紫赤”、“血”而只有“白痕”。

其他如溺死、烧死、自刑与杀伤等等,都有详细的阐述。

在书末,还附有各种救死方。如人工呼吸、用明矾蛋白解砒霜毒等等,有些至今仍在使用。

《洗冤录》是一部集大成的法医著作,既是《内恕录》等著作的经验总结,也有宋慈自己的经验心得,达到了一个相当系统而高超的水平,标志着我国古代法医学的正式形成。

在《洗冤录》问世后直到西方近现代法医学传入以前,它一直是古代中国法医学的指导性著作。在现代,《洗冤录》已经被译成荷、法、德、日、朝、英、俄等多国文字,真正成为了世界法医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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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的生平介绍- -

宋慈:法医学鼻祖

“狱事莫重于大辟(死刑),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这是《洗冤集录》序里的开头语。作者大声疾呼,告诫一切司法人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职业。因为法医的检验决定人的死生,一定要“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这位作者,就是被后世誉为“世界法医学奠基人”,央视一套黄金档正在播出的大型古装剧《大宋提刑官》的主角宋慈。

小吏出身有志济民

宋慈,字惠文,福建建阳人,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公元1186年),生于一个中等的官僚家庭,父宋巩官至广州节度使。宋慈少时拜朱熹的弟子吴稚为老师,受朱熹理学思想影响很深。又与当地名流学者杨方、黄干等交往,咨询经典,广记博览,颇能融会贯通。青年时期进入太学,史籍称他“善辞令,据案执笔,动辄千言,”平日喜欢诸葛亮著作,常以“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自勉。
宋慈31岁中进士,正式开始仕宦生活。那时南宋已江河日下,外有蒙古军连年南侵,内有贾似道等奸臣当道。官场上有“为官容易,使吏最难”之说。当官容易因为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做吏则要处处小心,一旦犯罪,轻则刺配,重则抄家杀头。当时江西南安、福建汀州、邵武等地发生农民起义,宋慈忠诚于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率官兵镇压,因平义军有功,改任长汀县令。
宋慈49岁(公元1235年)任南剑州行政官,办事精明仁爱,深得民心。时正值浙江西部遇饥荒,他深入民间调查灾情,了解当地豪强巨室,不但逃避赋税,还趁天灾囤积居奇,弄到“米斗万钱”的地步。他便上书宰相李宗勉,请求实行“济粜”法,按灾情轻重,“析人户为五等,上者半济半粜,次粜而不济,次济粜俱免,次增受济,下者全济之,米从官给。”朝迁采纳了他的建议,颁布了法令,打开富豪的粮仓,分给赤贫农户,并减免租税,使百姓顺利地度过了灾荒。

四次担任高级刑法官

嘉熙三年(1239年),宋慈五十三岁,任广东提点刑狱(掌管刑法狱讼的官吏)。在这以前,那里的官吏多不作为,积留大量狱案。他一到任,便着手处理大批悬案积案,调查现场,验证材料。史称他“下条约,立期程,阅八月,决辟二百余。”宋慈办案严肃认真,执法如山,而且不畏权贵,决事果断,经八个月的检查,处决了一批犯人,昭雪了一批屈打成招的冤命案。解决了一大批疑案、积案,铁面无情地惩处了一些贪赃枉法的基层执法狱吏。他这种“雪冤禁暴”的事迹,在百姓中赢得了好名声,群众颂之为“清官”。
不久,宋慈改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每到农闲,这里便有盐贩子武装贩盐,搔扰江西、福建、广东沿途州县。宋慈严加惩治,使道路畅通、秩序安定,民心大服。此情呈报朝廷,受到重视,批准宋慈所行,下达浙江西部诸州县,皆仿效执行。
此后宋慈按刑广右(考察广西刑狱工作),不辞辛劳,不避污秽,亲自深入各地,考查现场,从不敢轻忽怠慢。“循行部内,所至雪冤禁暴,虽恶弱处所,辙迹必至。”一次路旁出现一首尸,遍身被镰刀砍伤十余处,开始以为是强盗所杀,后来点检衣物俱在,遂对此案产生怀疑。经传讯死者的妻子,得知死者生前曾与一借债人发生口角。便急速差人分头命令借债人附近的居民,“各家所有镰刀尽底将来,只今呈验。如有隐藏,必是杀人贼。”一下子居民上交镰刀七八十把,都陈列在地上。“时方盛暑,内镰刀一张,蝇子飞集。”即查出此镰刀正是借债人所使,就擒讯问,犹不服。法官威仪凛凛,指着刀说:“众人镰刀无蝇子,今汝杀人血腥气犹在,蝇子集聚。岂可隐耶?”在场的居民失声叹服,杀人者终于叩首服罪。
淳�年间(公元1245年左右),宋慈任湖南提点刑狱。任职期间他听讼清明,决事果断,对百姓施以恩泽,对豪强施以权威,以至穷乡僻野,深山幽谷之民都知道宋提刑的大名,因而所到之处地方官吏和豪强缙绅等人不敢为非作歹。他对狱事能够采取审之又审的严肃态度,比较实事求是,以民命为贵,这在封建法官中是少有的。

编撰《洗冤集录》

宋慈在法医学上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他采撷了前人著作如《内恕录》、《折狱龟鉴》等书中有关记载,参以自己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当地民间流传的医药知识,于公元1247年编辑了5卷本《洗冤集录》一书(现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书室),用以指导狱事的检验。宋慈的《洗冤集录》可称为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医专著。
宋慈特别重视法医的检验工作,对一些重要问题,如暴力死与非暴力死;自杀与他杀;生前伤与死后伤等,都有不同程度的触及和探讨,其中所述的大部分内容很有价值,且有不少符合现代法医学的原理。如对于生前溺死与死后推尸入水有科学鉴别。凡生前溺水尸体,手脚爪缝有沙泥,或者磕擦损伤,“尸面色微赤,口鼻内有泥水沫,肚内有水,腹肚微胀”。“若被人殴打杀死,推在水沟……肚皮不胀,口眼耳鼻无水沥流出,指爪缝并无沙泥,两手不拳缩,两脚底不皱白,却虚胀。身上有害致病损处,其痕黑色”。
《洗冤集录》还对于自缢、勒死、外物压塞口鼻死(均为机械性窒息)给予了出色的论述。如他说:外物压塞口鼻死者,眼开睛突,口鼻流清血水,满面血瘀赤黑色,大便失禁。《洗冤集录》对于生前死后刀刃的鉴别,对于梦死与梦尸的鉴别记载的也很明确。宋慈写道:“活人被刀刃杀伤死者,其被刃处皮肉紧缩,有血四畔”;若死后被肢解者,“皮肉如旧,血不灌瘀,被割处皮不紧缩,刃尽处无血流,其色白”。
除此而外,《洗冤集录》对于毒理学也有很多贡献,书中记载了各种毒物中毒的症状,及有关检验毒物的方法。还记载了用滴血法认定是否为直系亲的鉴定:“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此方法含有血清检验法的萌芽,无疑对后世的血清检验法提供了经验。

鞠躬尽瘁影响深远

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惟爱收藏异书名帖,喜金石刻。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他年老有病在身,一切公务,犹亲自审察,一丝不苟,慎之又慎。他于淳�九年(公元1249年)三月七日,卒于广州,终年六十四岁。第二年七月十五日,安葬在福建建阳崇乐里。南宋理宗赵昀评价他是“分忧中外之臣”,特赠“朝议大夫”。
《大宋提刑官》剧中称《洗冤集录》为“奇书”,说它是宋慈穷毕生经验与心血写成的,是不错的。《洗冤集录》自公元13世纪问世以来,成为历代刑狱官案头必备的参考书。后世的著作基本上是以此书为蓝本加以订正、注释和补充的。后来,《洗冤集录》流传到海外,公元1779年,法国人将此书节译刊于巴黎的《中国历史艺术科学杂志》。公元1863年荷兰人第吉利代将此书译成荷兰文在巴达维亚出版。公元1908年,法人又从荷兰文转译成法文,德人又转译成德文。此外,《洗冤集录》还曾被译成朝、日、英、俄等国文帧U獬浞炙得髁恕断丛┘�肌芬皇樵谑澜绶ㄒ绞飞嫌�昧讼嗟钡挠跋煊氲匚弧!断丛┘�肌肥鞘澜缱钤绲姆ㄒ窖ёㄖ��任鞣降耐�嗍榧�?50年,宋慈因而被后世誉为古代第一名法医学家,“世界法医学奠基人”。

回答2:


宋慈的儿子宋清,字文正,号清正居士,子承父业,是法医,但因政治原因抛弃官场,隐居民间,一生钻研医术,但未有书面成果出现。
故而,后人知之甚少。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