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以物抵债。
强制以物抵债是指金钱债权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金钱债权是指以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内容的债权,即债权执行标的物是货币。金钱债权案件在执行案件中占的比例较大,往往占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的95%以上。强制以物抵债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该类案件中依职权经常运用的强制执行措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该项执行措施的运用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强制以物抵债具有很强的强制性,不论被执行人是否同意,只要申请人同意接受抵债物,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均可依职权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裁定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