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影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逐步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