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2024-11-16 04: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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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止的情形,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回答2:

三种,一方同意履行;后面的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