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号 [shěng lüè hào]
标点符号
省略号,在汉语中的基本形式是位于中线的六个小圆点(……),占两个字的位置;工具书和科技文献有时用三个小圆点,占一个字的位置。整段文章或诗行的省略,用12个小圆点表示,自成一行,占四个字的位置。
省略号不拆开移行,六连点要排在同一行。
中文名
省略号
外文名
Ellipsis
表示
六个小圆点(……)
占据空间
占两个字的位置
表示意义
表示省略
符号沿革
我国传统习惯在书面上用“上略”“下略”等表示省略,早先翻译西文有人用“此语未完”代替原文的省略号。鲁迅1909年在《域外小说集·略例》中提出四种新式标点符号,其中“虚线”即省略号表示“语不尽”或“语中辍”。1919年《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定名为“删节号”,形式为(……)。1930年《教育部划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改称“省略号”,沿用至今。汉语省略号的基本形式为位于中线的六个小圆点(……),占两个字的位置;工具书和科技文献有时用三个小圆点,占一个字的位置。整段文章或诗行的省略,用12个小圆点表示,自成一行,占四个字的位置。省略号不拆开移行,六连点要排在同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