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的告诉你,你没有办法申请赔偿。
1、噪声聋的诊断标准为《GBZ49-2014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你可以自己查阅一下,以你目前的电测听结果来看,仅表现为双耳高频听力损伤,较好耳(左耳)听阈加权值为22dB(A),到不到噪声聋水平。(轻度噪声聋:较好耳听阈加权值26-40dB)。
2、根据《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噪声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目标疾病为噪声聋,职业禁忌证为
1)除噪声外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 B);
2)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3)噪声敏感者(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纯音听力检查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但噪声作业1年之内,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频率听闻≥65dB)
3、根据《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噪声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禁忌证为
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 B);
2)高频段3000Hz、4000Hz、6000Hz双耳平均听阈≥40dB,
3)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
综上,你在老公司的时候一直做的是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所以你既不是职业病也不是职业禁忌证。你去新单位上班,做的是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规定你就属于职业禁忌证,所有新单位不会录用你至噪声作业岗位。
老公司按照要求为你进行了在岗体检、离岗体检,你在老公司也不属于噪声聋,职业禁忌证,从这来看老公司没有违法,做的都是对的。
除非说老公司没有给你配备耳塞,没有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这确实违背了职防法的要求,但是这很难为你取得收益,就算是打官司,公司宁愿被卫监罚款,也很少会和你私了的。
个人的耳朵职业溜冰流程是因为滑冰道成的。
已经离职,申请起来会比较麻烦,请到原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已经离职了再去要求赔偿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