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代不同
1、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2、文体局:主要负责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的国家组织机构。
二、职责不同
1、教育局: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2、文体局: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指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 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三、组织机构不同
1、教育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研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高等成人职业教育处。
2、文体局:群众体育司 、竞技体育司 、体育经济司 、政策法规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国家体育总局
主体不同,分工不同,职责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
文体局全称是文化体育局。
主要职责
1、国家教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国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国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实施。
(三)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调整工作,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
(八)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的审核;负责协调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
(九)负责国家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工资、人事调配、编制管理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国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设。
(十)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和指导全国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国家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十三)负责全国教育系统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家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文体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市文化艺术、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研究指导文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安排文化体育经费,负责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指导以文补文、以副补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示范型、实验型文化艺术品种,指导全市剧团管理、剧种建设,监督全市文艺演出工作;管理全市重大文艺活动。
(四)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事业的发展。
(五)负责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有关制定和规划、指导、宣传等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和文物失盗、破坏、投机倒把等大案要案。
(六)综合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图书馆事业、电影发行放映等工作。
(七)管理全市书刊出版、图书发行、印刷复印、录音、录像以及文化理论研究。
(八)承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协调管理有关部门的体育活动;培训输送体育人才。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主管教育,文体局主管文化体育,有的地方体育工作由教育局负责,具体看各地的规定。
文化局和教育局的区别是职责不同:
文化局主管当地文化艺术事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归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文物事业、电影发行和放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新闻出版、著作权的管理规章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的原则,监测各区、县(国家)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全国教育基本建设和局属教育事业单位经费及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