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报关指南
1.接单
接单:货物到港后,货物交接所依据合同、发票、 运(提)单,填制《进口货物清单》。
2.申报
申报:交接所报关员持填制好的《货物清单》及合同、发票、运(提)单向审单关员申报,关员审核无误,编号、签字,并在中方车辆《海关签证簿》上批注。
3.验查
查验:交接所报关员将已审核的《货物清单》中方车辆《签证簿》交查验关员,经查验单货相符,货物放行出卡口。
4.计量
计量:交接所报关员将《货物清单》交计量处检斤,关员登记,并在清单上加盖检斤章,车辆回皮时,关员审核是否加盖仓库印章并批注《签证簿。
5.入库
入库:货物计量后由交接所人员押运至海关指定仓库。
6.接单
接单:货物交接所收取《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清单》及有关单证并在《出口货物清单》左上角加盖印章、录入微机。
7.申报
申报:交接所报关员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清单》向审单关员申报,关员审核无误,编号、签字,并在中方车辆《签证簿》上批注。
8.查验
查验:查验关员凭《出口货物清单》、中方车辆《签证簿》(俄方车辆凭《进口货物清单》第三联)查验货物。
9.放行
放行:经查验单货相符,货物进入卡口,结关放行。
10.稽查
稽 查:报关企业注册
11.预录入
预录入:打印报关单、合同、运单、发票、载货清单、应证商品所需的各种单证、进口征免税证明。
12.统计
统计:重点审核海关统计所需的各项统计指标:进出口商品的品种(即商品分类)、数(重)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境内目的(货源)地、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关别等。
13.审单
审单:重点审核报关单所附各种单证(合同、运单、载货清单、发票及依据应证条件所要求的各种单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4.审价
审价:重点审核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审定出口商品的价格,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
15.征税
征税:重点审核进出口货物的征免税性质和所适用的税率,出具税(费)缴款书,核销已入库的缴款书,出具联系单。
16.放行
放行:进口凭完税的缴款书和联系单,开具放行单;出口凭已审核的报关单办结放行手续,并加盖放行章
1、出口报检时,报检人员应提供以下单证: 出境食品报检单;委托书(委托报检时);卫生注册证书;合同;信用证;装箱单或出口食品明细单(必要时);厂检合格单;包装性能结果单;标签审核证书(预包装产品);出境食品换证凭单(口岸查验时,必须提供);熏蒸!消毒证书(对特定国家!地区,含有木质包装、隔垫材料等者);其他需提供的补充函电、文件等。 2、进出口报检时,报检人应提供入境食品报检单、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单、提单、标签审核证书(预包装产品)等单证。
还需要进出口权资质、食品卫生许可证。
1、出口报检时,报检人员应提供以下单证:
出境食品报检单;委托书(委托报检时);卫生注册证书;合同;信用证;装箱单或出口食品明细单(必要时);厂检合格单;包装性能结果单;标签审核证书(预包装产品);出境食品换证凭单(口岸查验时,必须提供);熏蒸!消毒证书(对特定国家!地区,含有木质包装、隔垫材料等者);其他需提供的补充函电、文件等。
2、进出口报检时,报检人应提供入境食品报检单、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单、提单、标签审核证书(预包装产品)等单证。
首先你得有出口权,并在商检局备案,然后出口是报检.取得通关单,再去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