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离休老干部去世后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可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十三个月工资是指离休干部生前按照国家政策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应该是离休费中的基本工资。没有赡养费的说法,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仍按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请问沈阳市病故离休老干部的抚恤金标准是什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