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个员工辞职了,但因为某些原因单位还要继续给他交社保,请问在工资表和账上该如何处理

2025-02-14 07: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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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财务处理应以人事部门通知或高层负责人批示为依据;第二、财务部门可以积极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明确法律依据和单位规章制度依据;第三、在未接到明确指示前,维持现状;即使通知迟到,以后调整科目不是难事。例如对通知规定时点前已经造表、不应发给却已发出的资金需要积极设法收回,或催收或挂帐并明确催收人,对通知规定时点前已经造表尚未发出的资金冲转原科目。

回答2:

既然辞职了,工资表上也不应体现了。继续给他交社保,账上如何处理要看交社保的原因:单位需要费用由单位承担,否则现挂账后向他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