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
扩展资料: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 。《担保法》92条规定,“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所谓动产,就是不动产之外的物,是指在性质上能够移动,并且移动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如电视机、书本等。
动产与不动产概念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是否可以移动,动产通常可以移动,而不动产则不能移动。
第二,移动是否在经济上合理,房屋等土地附着物也可能是能够移动的,但一旦移动耗资巨大,而动产通常可以移动,即使是沉重的机器设备,也可以移动,且较之于不动产其移动损耗不大。
第三,是否附着土地。不动产除土地之外,其他财产如房屋、林木等都是附着于土地的,通常在空间上不可移动,若发生移动影响它的经济价值,而动产通常并不附着于土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动产
物权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物权的含义是:
“物”是指实物的意思,比如房屋、电脑、土地、猪、牛、车、船等等动产和不动产。
“权”是指这些实物的归属权利,比如所有权、菅理权、使用权、处分权、支配权、继承权、承包权、经营权、租赁、借贷等等的权利。
物权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制定物权法,对明确物的归属,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公民合法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