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年版)第526页,明确规定:“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罚款收入、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因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